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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县文化艺术 介绍各区文化艺术

赛夏族-原住民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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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赛夏族
赛夏族夹杂于泰雅族与客家人之间,所以赛夏人大部份会讲泰雅语与客语,甚至以此两种语言为日常用语。一提到赛夏族,大家立刻联想到充满神秘色彩,难以理解的矮灵祭。相传过去赛夏族和矮人taai(ta'ay)毗邻而居,矮人传授赛夏人农耕、医术、及祭祀歌舞,赛夏人将其视为恩人,每当举行祭典节庆时,都会请矮人前来饮酒作乐。但是矮人常常调戏赛夏族妇女,赛夏族隐忍许久后决定报复,设计杀害了许多矮人,存活下来的矮人诅咒赛夏人将会招逢连年灾害、谷物歉收果然应验成真。赛夏族人因此年年举办「矮灵祭」,祈求矮灵不再降祸于赛夏族人。赛夏族矮灵祭便在赛夏族人恩怨情仇的复杂心理下延续至今。不仅如此,日常生活中也多严格遵守许多与矮灵祭相关的禁忌和避讳。赛夏族人对于矮灵的敬畏,由此可见一班。

族群特质
 赛夏族为分散的部落,此种部落形式是:部落入口分散在若干个小聚落,集合这些小聚落构成一个部落。同时每一个小聚落维持着平等地位,很少有一个中心聚落存在的情形。

族群分布
在新竹苗栗两县交界的山区,和泰雅族毗邻而居,传说赛夏族祖先曾自大霸山山麓移至大湖及苗栗一带,其后又继续南移。
赛夏以鹅公髻山和横平背山的脊线,分为南北两群。北赛夏分布在新竹县五峰乡大隘社的十巴儿(Shipaii)、夏埔(Shigao)、碑莱(Pilai)。
南赛夏分布在苗栗县南庄乡东河村瓦罗(Walu)、卡拉湾(Kalawan)、蓬莱村的巴卡散(Pakasan)、阿米希(Amisi)、泰安乡锦水村的巴卡利(Pakali)、马陵(Malin)、坑头(Invawan)、狮潭乡百寿村。著名的矮灵祭场向天湖即是隶属于东河村。
族人分布以苗栗县南庄乡最多,主要在东河、蓬莱、南江三村。其次为新竹县五峰乡。赛夏深受泰雅族影响,也有纹面习俗,是父系社会,以矮灵祭闻名。总人口约五千人左右

文化特质
饮食:
旱稻为主食,其次为小米、藷、芋、山芋、玉蜀黍、菜豆、赤豆、木豆等。以稻或小米煮成干饭,以糯米、糯小米捣成糕;以棕叶裹糯米饭;米与藷、芋、豆类或蔬菜混合煮成饭。
目前赛夏族人的生活方式已经改变,因此饮食方式已大不相同,但至今还有数种普遍被族人视为代表性的食物,包括:米糕:是现在传统仪式中必备的代表食物,经常切块分食。
生腌猪肉或鱼:以一层蒸煮熟的米饭夹一层生肉或生鱼,层层相夹浸酿发酵至骨酥肉软发出酸味。
糯米酒:是仪式过程中得重要祭品,以前小米酒也甚为普遍。

服饰:
赛夏族的服饰没有严格的性别分野及阶级差异,但是日常服与宴会服差距较大,平常服多半是素色麻布衣,盛装时则穿上由红、黑、白三色交织出美丽几何花纹的服饰,并搭配各种装饰品,可以说从头到脚都有装饰。装饰品运用的材料五花八门,早期以贝壳、骨、竹为主,后来还使用与外族交易而来钮扣、塑料珠、亮片。
传统上赛夏族人还有包括纹身、拔毛、穿耳凿齿等多种装饰身体的方法。过去赛夏族中特别英勇、对部落有特殊贡献、有猎首功绩的男性,还刺有横状胸纹,胸纹越多表示社会地位越高(男女皆普遍刺青,女子仅刺在上额,男子刺额纹及颐纹)。刺青之外,男女自小穿耳,成年礼之后开始配戴耳饰;成年礼之前,不论男女都会拔牙,拔掉一对第二门齿或犬齿。此外,男女也喜好拔眉毛、女子拔脸部细毛。表现出独特的审美观。

住居:
屋建于山腹坡地或小台地上,筑屋材料以竹、木、藤为主。地基为横式长方形,房屋建于平地,以圆木架塔以竹筑垣盖顶。

工艺
(一)纹面与纹身:
纹面男女皆有,纹身则是猎头勇士的专利,通常刺青于胸前。
(二)代表氏族的臀铃与肩旗:
臀铃是赛夏族特有的乐器,主要由竹管与薏仁的果实穿缀而成,在矮灵祭期间,每一氏族派一员背着臀铃绕祭场舞蹈,声音幽远泣诉,阐述了矮灵祭复杂的心情。目前有些臀铃用铜管代替竹管。肩旗也是各氏族的代表。南、北群的造型不同,通常由族里的男子负责扛旗,独立绕行于祭场。肩旗上面写有家族的姓氏。
(三)音词反复的祭歌:
矮灵祭歌唱法并不像其他族群或现代歌谣的唱法,而是重复着几段音节。以不规则的方式反复唱法,是非常特殊的表现方式。

社会制度
一、组成特色
赛夏族的家族制度为父系制。家族中以男性为家长,女性不能执行家长权,除非家中没有男性。赛夏族以 「同姓之人」组成氏族,氏族成员间具有共同父系祖先。大部分是以自然界的动物、植物、天文或生理现象而命名。氏族具有多重的社会运作功能:
1.同一姓氏的成员绝对不得通婚。
2.不同氏族各负有特定的重要祭仪。
3.也是共同开垦、筑屋、猎队等最基本的行动单位。
二、财产继承
家族与个人财产的继承之法为长男继承制,方式如下:
(1)家屋与主要家族财产,由长子或幼子继承主要部份,其余酌量分配诸子。女子如非招赘继嗣其家族系统者,无承受家族财产之权利。
(2)个人财产属于男子者,父系继承;属于女用者,母系继承。
三、婚姻
日据之前赛夏族人盛行交换婚,即通婚双方,互换女儿。另有买卖婚、劳役婚为辅。至于抢夺婚则用于再婚之仪式,先经双方家长同意,如女子不肯时则强行抢夺。交换婚改变为现今之嫁娶婚,由劳役婚改变为招赘婚,而买卖婚则存在于异族通婚中,抢夺婚则已绝迹。
赛夏族禁婚范围包括:
(1)同姓百世不婚。
(2)有仇敌关系者,在未达成和解之前双方户不通婚。
(3)居住于同一家屋内,虽无血缘关系亦在禁婚之列。
(4)同胞之配偶,虽寡可再嫁,但不可娶。
(5)母方亲戚在一定范围内禁婚,及同一个外祖父之表兄妹间禁婚。

神话传说
矮灵祭的起源传说
相传以前和矮人达爱毗邻而居,达爱传授赛夏农耕知识,给他们种籽,并教导祭祀礼仪和歌舞,因此赛夏族视其为恩人。每当有祭典节庆时,就请矮人前来饮酒作乐。
有一次丰收祭之夜,矮人调戏赛夏族少女,赛夏族设计报复。他们将通往矮人住处的山枇杷树桥砍断一半,坐在桥上的矮人落水灭亡,只剩下两个矮人幸存。这两个矮人编出矮人祭歌,并在祭歌中叮咛教诲赛夏族人。要他们谨记教训,并按期举行矮人祭仪。
两人沿河向东方离去时,边撕山棕叶边警告赛夏族人若不遵从叮咛教诲,会导致作物歉收,族群灭亡。赛夏人为求矮人再保佑族人的平安和丰收,遂每年举行矮灵祭,不仅慰吊矮灵,也祈求矮人赐福。

巫术占卜
赛夏族的以对祖灵的敬畏为信仰,他们认为祖灵会形成护佑或惩罚族人的超自然力量,因此,祭拜祖灵是最基本的礼节,举凡外出过夜、喜宴、收礼时,都会先以酒、肉放在地上献给祖灵。
除了献祭祈求祝祷外,当遇到意外或生病时,也会以巫术占卜与祖灵沟通。本来是使用水占,不过泰雅族的竹占传入后,水占便逐渐失传。
目前赛夏族人的信仰以被天主教、基督教、汉人的宗教,不过传统信仰仍有一席地位。

年度祭典
一) 播种祭(pitaza):
在四月举行,由主祭一人在某一天的午夜十二点过后,独自在预先选好的一块地上插上一根儿茅(茅草的一种),按着闭上眼睛,将小米种籽洒向田地,仪式就算结束。主要是祈求今年的农作丰收。目前只有向天湖还保有此祭仪。
(二) 祖灵祭(pasvake):
主要是祭祀去世的则祖列宗。举行的时间不一定,由二位长老主持,将插有猪肉、黏糕的供品及酒携至屋后空地行祭。
祭品分为二份,向东的给善灵,向西的给凶死的灵。祖灵祭的另一个目的是家族成员的认定,透过仪式成为家族的一份子。
(三) 矮灵祭(pastaai):
是赛夏族最盛大的祭典,原为每一年举行一次,每十年又举行一次「十年大祭」。由南察团迎接矮灵揭开序幕,隔天再出北察团(五峰乡大隘村)迎灵。
南、北祭团各三天三夜,整个矮灵祭就在族人错综复杂的心理状况下延续下来,其中有悔恨、有追忆、有惧怕、有喜悦……。

生命祭仪
出生
赛夏族过去因处于强大汉族与泰雅族之间,故希望多产且重男轻女。生男称Imapah ks aha buhiol意即「增加一张弓」,生女称mingsarapaang意即「尘土一般」。
婚礼
赛夏族男子自二十至三十岁,女子从十七至二十岁为婚龄。男家须请氏族长辈至女家求婚。女家如表同意,与男家求婚者互换烟斗。结婚前需先订婚,后二、三年择期结婚。
葬礼
赛夏族人认为衰老疾病死者为善终,横死与战死者为恶死。
横死者须就地掩埋并举火行祭,堆石于掩埋处以示禁忌。善死者在弥留之际,家人便须将之移至地上。洗浴、盛装打扮,并以布包起来。
男子在野外适当处,掘深三、四尺之横穴,尸身横卧穴中,以包尸体的布覆盖之。将盐巴洒在尸上,再覆以茅草,泥土,最后用短竿插于墓之四周 ,再以石块围砌。埋葬时同一氏族的人必须参加。三日后,家人蒸糯米饭,杀鸡祭亡魂,然后家人全体分食,翌日出猎,猎获归来共食后,即解除丧服。

资料来源: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文化園區管理局(照片来源:交通部观光局)
资料日期:2013-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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