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山文创园区所在地的名称由来,在清朝时期原称三板桥庄大竹围,至公元1922年,日治时期台湾总督府废台北旧有街庄名,改称「桦山町」。而「桦山」的名称乃取自日本治台的首任台湾总督「桦山资纪」的名字而来,当时位于桦山町包含台北市役所(今行政院院址),桦山货运站,台北酒厂等政府单位,是日治时期台北市都市计划所规画开发的地区。其中桦山货运站于1940年,因台北火车站改建,在桦山町增设货运站,与台北酒厂的铁路酒厂支线相连。至国民政府时期再将「桦山」改为「华山」,并沿用至今。
至于目前在华山创意文化园区所见的建筑物及设施,其前身为创建于1914年的日本「芳酿社」,初期以生产清酒为主,并首创以冷藏式制造法克服气候因素产制清酒,是当时台湾最大的制酒工厂之一,雇用员工达400人。至1922年台湾总督府实施「酒专卖制度」,颁布『台湾酒类专卖令』,实施专卖制度后先以租用再正式予以收购,改称为台北专卖支局附属台北造酒厂。1924年台北专卖局裁撤台北专卖支局,再更名为「台湾总督府专卖局台北酒工厂」,并改以制造米酒及各种再制酒为主。
至今文建会为了落实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既定政策,创造文化创意之高附加价值,将华山文创园区定位为「台湾文化创意产业的旗舰基地」,并规划三个引入民间参与经营的促参案,分别为电影艺术馆OT案、文化创意产业引入空间ROT案及文创产业旗舰中心BOT案。其中以引入民间参与投资整建、营运的方式,所规划的「华山创意文化园区文化创意产业引入空间整建营运移转计划案」(简称华山ROT案),其目的在使园区内古迹、历史建筑、闲置空间及设施能活化再利用,并借着跨界整合,带动文创产业发展,使华山成为台湾创意经济时代的典范。
在经过公开的甄选程序后,台湾文创发展联盟取得优先议约权,并于2007年11月6日由台湾文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文建会正式签约,取得华山园区ROT案未来15年加10年的整建及营运权利。华山在经过以短期活动为主的十年艺文特区转型酝酿阶段之后,正式定位为推动台湾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旗舰基地,也开启了华山文创园区元年的序幕。
地址:
台北市八德路一段1号
交通:
捷运板南线善导寺站6号出口,步行5分钟
捷运板南线忠孝新生站1号出口,步行3分钟
公车站牌及路线:
忠孝小学/232、232(副)、605、605(副)、605(新台五线)、665
华山公园/669
审计部(忠孝东路)/205、232、232(副)、262(区间)、276、299、忠孝新干线
资料来源:文化局/华山1914 资料日期:2013-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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