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门位处福建东南沿海,虽仅是孤悬外海的蕞尔小岛,由于历代人文荟萃,蕴育丰富人文腾跃史乘,留下甚多文化史迹与传统建筑;在近代战史上更因经历了古宁头大战、八二三炮战、九三炮战等多场战役,而留下多处代表性战役史迹纪念地;并因长期实施战地政务体制,保存了一个相当完整而特殊的自然生态体系,为保护此等珍贵袭产,八十四年十月十八日金门国家公园对这片土地允下诺言,成为我国第六座国家公园,亦是第一座以维护战役史迹、文化资产为主且兼具保育自然资源的国家公园。(照片来源:交通部观光局)
金门于八十一年十一月七日终止战地政务, 八十二年二月七日开放观光,为能妥善保存维护本地区之人文史迹及自然地景,地方政府及立法委员相继建议将金门规划为国家战役纪念公园。经营建署邀集相关单位及学者专家评估后,研拟「金门国家战役纪念公园发展构想」,建议将金门地区之部分区域规划为「国家战役纪念公园」,纳入国家公园系统中,并经行政院经建会于八十二年三月十日第六八0次委员会决议原则同意办理,建议交由国家公园计划委员会讨论后依法定程序办理。
本计划于八十四年二月十七日经内政部国家公园计划委员会第二十九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送行政院并于八十四年五月十八日经行政院二四三一次院会核定通过,惟将名称由「金门战役纪念国家公园」改为「金门国家公园」,以彰显金门地区在战役史迹、文化及生态景观之整体环境特色。行政院并于八十四年五月二十五日台八四内字第一八六七0号函函覆内政部公告,并于八十四年十月十八日成立金门国家公园管理处。
网址:http://www.kmnp.gov.tw 资料来源:金门国家公园 资料日期:2012-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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